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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招聘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6-04-11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太原市脱贫攻坚服务中心计划招聘4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15年大学本科毕业,或2016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底前需取得毕业证),户籍地域不限。
  4、专业要求:文秘、计算机专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太原市农委扶贫处(新建路21号桔子酒店二楼办公室,咨询电话:4030537,13191044642)。
  报名时间:4月11日上午9:00—4月13日下午6:00。(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四、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需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毕业证明)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
张。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由市农委扶贫处具体负责。
五、招聘形式
  此次招聘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进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太原市农委扶贫处(新建路21号桔子酒店二楼办公室)。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在太原农经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有关要求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工作期间,工资、保险、节假日享受太原市脱贫攻坚服务中心同级同等待遇。
九、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太原市农业委员会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4030697
  咨询电话:403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