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实习就业
实习就业
山西大学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6-05-15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批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人才,根据《山西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山西大学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确保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选聘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按需选聘、量出为入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高校推荐与毕业生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
  4、依法办事的原则;
  5、贫困县优先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2016年,全省共选聘456名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下达我校的选聘名额为39名,按照省委组织部分配名额与推荐人数1:3的比例要求,我校上报推荐人选为117名。
  选聘对象为具有山西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报考贫困县的,可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报考太原市的,必须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各市县具体选聘名额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
  3、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研究确定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学校按照省委组织部选聘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召开工作部署会安排。
  (二)发布公告。学校在校园网上发布统一公告。
  (三)推荐报名和资格初审。5月13日至5月20日,组织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报名学生填报《大学生村官报名表》(见附件2),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填报《报名统计表》(见附件3)。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学生是否为应届毕业生、党员身份、学生干部、年龄条件以及是否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填报志愿不能填报没有选聘计划的县市(选聘计划见附件1)。报考志愿可报考同一市的2个不同县(市、区),不得跨市重复报名。鼓励山西籍报考人员报考生源地或籍贯所在县(市、区)。
5月20日前,各学院将《大学生村官报名表》《报名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以及推荐报名人选身份证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邮箱sxujob@sxu.edu.cn)。
  (四)资格复审。5月21日至5月22日,学校各相关部门对报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由学校领导组统一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按应选人数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人选。其中,党员占到80%,男女比例基本平衡。
  (六)公示。对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研究确定。公示结束后,由学校领导组统一研究确定,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其他
  本次选聘政策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有关大学生村官的任职及相关待遇政策请登录三晋红e网(http://www.sxdygbjy.com)进行查询。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山西大学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思殿
  副组长:丁耀武
  成 员:张民杰  王臻荣  张天才 张卫民 
          段霖瑶  王献忠   乔忠华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