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原则
1、推荐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注意加强对推荐免试学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2、在专业学习标准的掌握上,不仅要看其历年的学习成绩,还应注重对其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
3、推免工作小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推免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认真贯彻落实推免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
4、学生所提供相关材料务必属实,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推免资格。
5、推免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申报,经批准后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课加试。
6、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推荐材料在学院进行公示。
二、推荐条件
1、根据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对口升学、独立学院)。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记、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所有必修课均取得学分。按专业根据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排名前40%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6、外语成绩要求: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需达425分以上。
7、推免生在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8、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获省级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学生。
(2)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须经三名以上本院本专业副教授、教授联名推荐,并经推免工作小组审查通过。)
三、推免办法
1、根据以上推荐条件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遴选,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2比例选定参加遴选的学生。
2、推免工作小组确定9人评委。
3、遴选测试过程原则上分为四部分,分别为:
(1)思想道德:由班主任与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组织评分,此项成绩占15%,重在考核学生思想道德表现及集体工作参与度。
(2)综合能力展示:个人可携带大学以来所取得证书及相关作品,充分展示自己能力与素质。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以使用大屏幕投影展示设计、开发的系统),此项成绩占40%;评委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打分,最终成绩为去掉最高、最低分之后,所有评委评分成绩的平均值;
(3)科研潜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科研潜能。学生出具代表科研能力的资质或者奖励等,接受评委的提问,现场答题、答辩,评委根据学生的回答打分,面试最终成绩为去掉最高、最低分之后,所有评委评分成绩的平均值。时间不超过5分钟,此项成绩占45%;
遴选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120×80%+ 遴选测试成绩×20%。
5、名次确定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
四、遴选名单
经学院研究以下同学参加保送研究生遴选,如个人自愿放弃,请写一份放弃说明,交院办张小娟老师。
时间:2018.9.6下午4.30
地点:软件学院一层会议室